废塑料是在民用、工业等用途中,使用过且最终淘汰或替换下来的塑料的统称。是在500~1000年才能腐烂的塑料,常常造成大面积污染。
废塑料的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:
1、再生塑料:
经工厂模塑、挤塑等预先加工后,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。
注:许多规范中再生塑料限于清洁塑料使用,它满足对新科规定的要求,而且其产品质量实际相当于由新料制得的产品。
2、再加工塑料:
由非原加工者,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料性塑料。
注:再加工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、增塑剂、稳定剂、着色剂等。
3、回收塑料:
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。
注:广义而言,回收塑料指边角料或废弃制品的任何再利用,包括热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学物质。回收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、增塑剂、稳定剂、着色剂等。
4、可重复使用塑料
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,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。
5、可回收再利用塑料
废弃后,允许被回收,并经过一定处理后,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。
6、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
废弃后,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。